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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单位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3-02 16:55:18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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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勘察设计协会,各勘察、设计单位,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

为切实加强我市建筑行业勘察设计市场的管理,进一步提高我市建筑行业勘察设计成果质量,根据《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3号)规定,我局对20156-12月份期间由市居安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中心审查的345项房建市政项目进行了检查。从检查结果看,我市建筑行业勘察设计质量总体良好,但也存在部分勘察、设计单位提交审查的施工图文件质量不高的现象。为进一步提高勘察设计行业成果质量、规范勘察设计市场行为、促进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健康发展,现对在同一项目中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条及以上进行勘察设计的单位给予通报(通报期限为31日至531日)。被通报单位须结合自身暴露问题,针对违规情况进行说明,并提出整改措施,于331日前由单位法人亲自将整改报告(含违规情况说明、违规原因分析和具体整改措施)报我局建管一科。

希望各勘察、设计单位引以为戒,依法依规进行勘察设计活动,严格管理及规范本单位的勘察设计行为,确保我市勘察设计市场健康发展。

下一步,我局将继续严抓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管理,对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的企业进行不定期通报并启动诚信扣分处理措施;对逾期未整改或再次被通报的勘察、设计单位,我局将按照有关规定从重进行处罚。

  特此通报。

附件 :20156-12月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5条及以上进行设计的勘察、设计单位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229

(建管一科 电话:2258280 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