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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4〕225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加强2014年国庆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9-25 23:16: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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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第四季度防范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住建厅《关于切实加强城镇地面开挖和地下施工管理保障油气管道安全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41746号)、市安委办《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切实加强当前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梅市安办函〔201473号)要求,加强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国庆期间及今后一段时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监管,全面排查治理安全隐患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针对节日期间安全生产特点,结合我局《关于印发2014年下半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和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4204号)要求,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突出重点地区、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时段和重点单位,全面彻底排查治理隐患。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重大隐患的,一律责令停产整顿,并落实监管措施,严防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

二、深入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继续保持高压态势,加大工作力度,深入开展“八打八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一是要在前一阶段全面排查和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加大联合执法力度,对非法违法、违规违章行为进行严厉打击和整治。二是要采取“四不两直”方式,加大暗访暗查、突击抽查力度,依法严肃查处每一起非法违法行为,严格落实隐患排查治理责任制,做到彻查隐患、及时整改。

三、深化行业领域安全专项整治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我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深化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字〔201449号)要求,切实加强建筑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安装(顶升、加节)拆卸、模板支撑系统(含脚手架工程)和深基坑(含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管道沟渠开挖、土石方施工等)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安全的管理力度,有效预防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坍塌和高处坠落两类事故发生。

四、切实加强安全生产应急处置管理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值班和关键岗位24小时值班制度,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要立即启动应急响应,迅速赶赴现场,在第一时间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要保持安全生产信息渠道畅通,全面做好生产安全事故和其他突发事件的信息报送及处置工作。

五、强化督促检查,狠抓工作措施落实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加强监督检查,推进以“八打八治”为重点的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到位。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925

(联系人:姚智晟 电话:2258280 传真:2242869 邮箱: 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