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房地产、建筑设计、绿色建筑咨询、施工图审查等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推进绿色发展,加快推进我市绿色建筑的发展,规范我市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绿色建筑评价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节〔2018〕30号)、《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用广东省绿色建筑信息平台的通知》(粤建节函〔2018〕1233号)的要求,我局制定了《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开展一星级绿色建筑评价标识工作方案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7月16日
(联系人:沈智良,电话: 225041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