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开展2014年“质量月”活动精神,推动我市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水平,结合我市实际情况,针对本地区建筑施工质量管理的薄弱环节,我局拟组织开展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和建筑节能检查工作,请有关部门积极配合,按照本次检查方案开展工作,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立即整改,总结经验,确保全市建筑施工质量形势总体稳定。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一)抽查勘察设计企业,施工图审查机构;
(二)抽查在建工程项目,主要以住宅建筑(保障性住房项目)和大型公共建筑为重点;
二、检查范围及内容
(一)本次检查范围包含主管部门对从事工程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机构履行监管职责情况,勘察设计企业是否存在超资质范围承接业务的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强制性标准降低质量进行勘察设计或弄虚作假等行为,在建工程施工项目;
(二)本系统开展“质量月”活动情况;
(三)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履行监管职责情况;
(四)建筑节能与绿色建筑政策措施制定情况、绿色建筑发展、可再生能源建筑应用;
(五)各地执行《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广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情况;
(六)“禁实”工作进展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时间安排
检查分两个阶段进行
(一)第一阶段各县(市、区)自查,在9月15日前完成,自查由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开展;
(二)第二阶段市住建局督查组到各地进行督查,时间9月16-19日。督查采取如下方式进行:
1、听取汇报,查阅资料。一是查阅相关政策文件、资料和台帐。二是抽查2个2013年以来竣工工程的监督档案;
2、项目检查。由督查组随机抽查2个以上在建项目。
四、其他事项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检查工作,针对本次检查的内容,认真组织自查。督查组到达后应提交本地建筑节能和绿色建筑发展自查情况报告,以及向督查组的书面汇报材料,并按通知要求填写好附件表格并准备好相关材料。
(二)各县(市、区)指定一名检查工作联系人,于9月5日前将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附件:1.2014年梅州市建筑节能督查工程一览表(设计督查)
2.2014年梅州市建筑节能督查工程一览表(施工督查)
3.2014年梅州市建筑节能督查工程基本情况表(设计督查)
4.2014年梅州市建筑节能督查工程基本情况表(施工督查)
5.2014年梅州市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督查表
6.2014年梅州市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文件督查表
7.2014年梅州市建筑节能工程施工质量督查表
8.施工图审查合格书项目清单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