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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4〕40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3-04 02:00:36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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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421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228日印发的《关于加强近期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439号)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并于44日前将本地春节后复工检查和全国“两会”期间安全生产管理情况总结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关于做好春节后复工及全国两会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421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33

(联系人:姚智晟 电话:2258280 传真:2242869 邮箱: 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