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6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192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督促属地工程招标代理机构做好填报工作。
二、各企业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登录住房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6年度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统计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系统生成的报表,每张加盖企业公章,于2017年3月31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月22日
(联系人:杨海,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zjyh77@163.com)
附件2:粤建市函〔2017〕192号
附件3:粤建市函〔2017〕192号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