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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梅市建函〔2013〕261号
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12-19 01:23:19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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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市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2014年元旦和春节期间的生产安全,根据市安委办《关于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梅市安办〔201349号),经研究,我局决定组织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内容

(一)各责任主体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贯彻执行建筑施工安全管理相关制度的情况;

(二)建筑施工、监理企业开展施工安全隐患自查自纠、防范各类安全事故措施执行情况,特别是防火安全和深基坑、高支模、外墙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措施落实和隐患整改情况;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施工安全监督机构履行安全生产监管职责情况;

(四)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

三、检查时间、方式

(一)即日起至1227,各企业对本企业承建的全部工程项目100%进行自查自纠,并将自查自纠情况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属工程报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市高新技术园区报市高新区管委会。

(二)20131230日至20141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高新区管委会、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根据企业自查自纠情况对辖区内工程项目进行检查。

(三)201418日至13,我局将根据各地检查情况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认真开展检查和落实整改。各级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本次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认真部署落实检查工作。要结合当地实际,注重检查实效,做到不留死角,对存在问题要及时跟踪整改,消除隐患,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查处。

(二)及时报送总结材料。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应于18日前将这次大检查的书面总结材料及电子文档报送我局建管科。总结材料应包含:行政主管部门出动检查人次、检查的企业数量、检查的工程项目数量、发现隐患和问题数量、发出限期整改通知数量、暂停施工通知数量、作出动态扣分记录数量(其中:对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和监理企业、总监理工程师、专业监理工程师的动态扣分记录数量分别有多少)等基本情况要素。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1218

(联系人:姚智晟 电话:2258280 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