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工程勘察设计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0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勘察设计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
二、各勘察设计企业须于2016年3月10日前凭粤建通法人卡进入广东建设信息网选择“行业统计”栏目,登录“广东省建设行业统计工作平台(工程勘察设计)”按时完成数据填报工作,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成功后,企业应于2016年3月10日前将纸介质报表每页加盖公章和《企业信息表》报送市住建局建管一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0日
(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zjyh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