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工作部署,按照《中共梅州市委梅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总体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州市创建国家环保模范城市规划》及《梅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梅州市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2015年和2016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经研究,决定成立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谢 航
副组长:李信贤 曾国柱
成 员:徐建全、吴庚科、梁建兴、姚智晟、林向阳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建筑管理科),具体负责创建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日常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办公室主任由吴庚科同志兼任。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