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106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
三、各工程招标代理机构须于2016年3月31日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填报成功后,企业应于2016年3月31前将纸质报表每页加盖公章报送市住建局建筑管理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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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7日
(联系人:杨海,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