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5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6〕6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监理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
二、各监理企业须于2016年2月29日前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5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填报成功后,企业应于2016年2月29日前将纸介质报表每页加盖公章报送市住建局建管一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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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1月20日
(联系人:杨海,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zjyh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