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深圳市硕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务费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不良行为的通报
梅市建函〔2016〕116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对深圳市硕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拖欠劳务费引发群体性讨薪事件不良行为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6-04-23 00:59:01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梅州城区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安置区234标段工程劳务分包单位为深圳市硕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经查,该公司存在未足额支付员工工资问题,并多次引发群体上访事件。根据国家、省、市关于加大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处罚力度的文件精神,按照“谁用工、谁负责”的原则,梅州市劳动保障监察支队已向其签发了《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改正指令书》(梅市人社监字〔2016〕第2号)。现对该公司不良行为在全市范围通报:

一、根据《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办法(修订)》及《梅州市建设工程企业不良行为扣分标准(试行)》的有关规定,认定该公司存在不良行为,记入梅州市建筑市场诚信管理平台企业诚信“黑名单”向社会公开,通报期内在我市不予办理诚信信息登记(通报期自2016420日至2017419日止)。即日起,工程建设监督部门从严监管梅州城区芹洋半岛品牌战略发展安置区234标段工程。

二、将深圳市硕川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欠薪投诉信息录入广东省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一体化平台“欠薪投诉公示栏”。

希望各单位引以为戒,加强管理劳务用工合同签订和管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规范工资支付行为,依法及时支付工人工资,防止类似事件发生,共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进一步规范建筑市场秩序。

特此通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420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