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3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我省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
三、各企业须于2015年3月3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4年度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一份报表,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3月31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
2015年1月15日
(联系人:杨海,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zjyh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