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粤建市函〔2015〕36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监理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
二、各监理企业须于2015年2月25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4年度的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企业上报的统计数据负责。数据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与网页内容一致的书面报表(一式一份),每页加盖企业公章,于2015年2月27日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4年建设工程监理统计报表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5日
(联系人:杨海,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zjyh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