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按照广东省梅州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关于开展2015年汛期前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大检查的通知》(梅市防〔2015〕1号)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汛期前建筑工地防汛准备工作安全大检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主要内容
(一)三防责任制落实。检查施工企业与项目部防汛防台风责任书签订、责任人上岗培训情况。
(二)三防预案体系完善。检查施工企业、项目部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修订和演练情况。
(三)施工现场安全防护
1.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防风防雨工作准备、落实情况;
2.加强深基坑、施工起重机械、高大模板、外脚手架等的安全检查,预防施工坍塌事故的发生;
3.加强工地边坡、临时工人宿舍的检查巡查,防御因地质灾害引发的人员伤亡事故。
二、检查组织形式和要求
汛期前防汛备汛安全检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归口管理原则,采取企业自查、当地主管部门核查、各级三防指挥部抽查的方式开展。
(一)开展自查。各企业、项目部应对所承建的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开展全面、细致的防汛备汛自查。
(二)加强核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自查情况进行核查,核查自查工作是否全面、结果是否属实、隐患处理措施是否有效、隐患是否已经排除等。
(三)迎接抽查。做好迎接市三防指挥部对全市汛前防汛防台风准备工作进行的明督暗查。
(四)排除隐患。各地和有关单位、企业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逐项落实整改措施,限期处置,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2月28日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