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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丰顺·萬江府“11·4”事故、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施工7标〕土建工程“11·6”事故情况的通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丰顺·萬江府“11·4”事故、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施工7标〕土建工程“11·6”事故情况的通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11-15 01:21:33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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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丰顺·江府“11·4”事故、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施工7标】土建工程“11·6”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3220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立即开展安全专项检查

一是各在建工地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要切实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立即组织开展建筑工地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二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通报》要求,组织对事故的涉事建设单位(广东合众顺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施工企业(衡南县工程公司)、监理企业(深圳科宇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在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市政工程项目的安全检查,检查期间停止施工现场有关作业,经3天以上的检查整顿后, 由项目相关企业组织自查并经属地县级以上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或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复检确认满足安全生产条件后方可复工;特别是丰顺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抓好辖区内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监管工作。三是要举一反三,结合我局《2017年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继续深入开展深基坑、模板支撑系统、外脚手架等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和汛期、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严防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施工安全教育培训

施工企业要组织对所有管理人员和施工现场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努力提高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一线作业人员上岗前,企业和项目部应根据不同工种、工程特点和现场存在的危险源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未经安全教育、未接受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防护用品的作业人员一律不得上岗。监理单位应认真核查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无证人员禁止上岗。

三、加大监督执法力度

一是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切实履行监管职责,加强巡查,对在建工地各方责任主体自查自纠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责令整改,拒不整改的,按照相关规定对责任单位和责任人进行严厉处罚。二是要按照《通报》要求,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生产有关违法违规行为,要严格按相关法律法规裁量权的上限执行处罚。同时,依法对涉事单位开展资质动态核查和安全生产条件核查,凡核查发现不达标的,一律依法严肃处理。

四、完善应急管理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建立健全值班值守制度,加强事故报告和重要信息的接报和处置工作,完善事故应急处置机制,确保应急救援科学、及时、有效。

请各县(市、区)于20171116日上午下班前将有关检查和处罚情况报告和《县(市、区)开展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附件2)以书面和电子版形式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1.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梅州市丰顺·江府“11·4”事故、广州市轨道交通八号线北延段工程(文化公园-白云湖)【施工7标】土建工程“11·6”事故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3220

2.县(市、区)开展安全专项检查情况汇总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1113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