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梅州市勘察设计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管理,提高我市勘察设计水平,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勘察设计行业实际,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定期检查施工图审查备案情况,并对检查中发现的勘察设计质量情况进行通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对设计文件质量严格把关,一次性通过审查的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设计人员给予通报表扬。
二、对存在以下情况的勘察设计单位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员进行通报批评。
1.同一项目中违反5条及以上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2.同一项目中3次修改仍不能通过审查的;
3.超出合理修改期限迟迟不回复审查意见的。
我局将对通报表扬的单位进行诚信动态加分奖励;对通报批评单位责令整改并进行诚信动态扣分处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7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