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5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1798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同时,请结合本地区实际,成立以分管工程质量安全工作的领导为组长、相关单位人员为成员的“质量月”活动领导小组,认真筹划,明确活动目标,制定工作方案,细化责任分工,确保“质量月”活动顺利开展,取得成效。各单位请于9月30日前将“质量月”活动开展情况的总结材料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我局建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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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8月31日
(联系人:孙来胜2258280,传真:2242869,电子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