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粤建办函〔2015〕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请登录广东建设信息网网站行业应用栏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数据信息统计上报系统”进行填报。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要高度重视本辖区的数据统计工作,确定一名局级领导为责任人,指定专人负责数据信息填报和联系工作,并于1月23日前将工作联系回执报市住建局建管科。
三、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负责本辖区内的建设工程项目数据统计工作,市直建设工程项目由梅州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填报。
四、2015年第一季度为测试运行期,各填报责任单位在下一个月5日内按月完成填报。从第二季度开始在每季度结束后下一个月的5日内按季度完成填报。填报完成后将电子版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我省房屋建筑工程与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数据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
2、工作联系回执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月15日
(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zjyh77@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