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梅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评选办法》(试行)精神,市建筑业协会决定组织开展2015年下半年“梅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以下简称“市双优工地”)的申报材料受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和条件
( 一 )申报项目的工程规模应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1.房屋建筑工程单体建筑面积在3000 m2以上(含3000 m2);
2.小区建筑面积在50000 m2以上(含 50000m2);
3.房屋建筑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4.市政基础设施项目工程造价在800万元以上(含800万元)。
( 二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工程项目不能作为申报项目:
1.发生一般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
2.本年度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两起以上(含两起)一般生产安全事故的企业所承建的工程项目;
3.采用国家、省有关部门明令禁止使用的施工机具、材料和施工工艺的;
4.本年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被地级以上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行政处罚的;
5.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未执行住建部《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办法》的;
6.建筑起重机械未按住建部《建筑起重机械安全监督管理规定》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和使用登记的;
7.未落实《广东省建设厅建筑工程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管理办法》的;
8.恶意拖欠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或有其他违法行为的。
二、申报材料要求
( 一 )《梅州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优良样板工地申报表》(一式两份,含电子文档,单独装订);
( 二 ) 其他材料按顺序(封面、目录、页码)装订成册,装订顺序如下:
1.项目立项批文、施工、监理中标通知书、施工许可证复印件;
2.施工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经理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总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复印件;
3.反映工程项目开展市双优工地创建活动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业绩、做法、经验及其证明文件材料(字数不少于2000 字,含电子文档);
4.反映工地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情况的彩色照片 8 张。
三、受理材料时间和评审时间
申报受理时间:自发文之日起至10月30日止。具体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地址:梅州市江南嘉恒路2号市住建局一楼建管一科
联系人:杨海
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梅州市建筑业协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