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加强对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监督管理,进一步规范质量检测市场秩序,促进工程质量检测行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全省房屋市政工程质量检测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1976号)要求,我局决定于近日组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内容
(一)检查各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工程质量检测工作的管理情况;
(二)检查工程质量检测单位的资质资格及其经营行为情况;
通过开展工程质量检测机构专项检查,打击检测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督查方式及时间安排
本次行动分两个检查组组织实施。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查看等方式对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和检测单位进行检查。具体安排如下:
第一组(检查人员 :孙来胜、丘健、李松林)
9月6日梅江区、平远县、市直;
9月7日兴宁市、五华县;
第二组(检查人员:郭俊雄、杨枫华)
9月6日梅县区、丰顺县;
9月7日大埔县、蕉岭县;
三、检查结果处理
对此次检查情况及结果,我局将在全市范围进行通报,对出现问题较多、监督管理不到位、检测市场混乱或违反资质标准核准检测单位资质的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届时将上报省厅。对涉及行为造假,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检测单位,将严肃进行查处,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分别给予责令限期整改、记录不良行为、停业整顿直至吊销资质证书等处罚。
四、其他事项
请各县(市、区)住建局于9月2日前将联系人名单及联系电话报我局建管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9月1日
(联系人:孙来胜,电话:15768300520;郭俊雄:13923035278传真:2242869,电子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