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对部分重点地区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状况进行督查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805号)转发给你们,请对照督查内容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吸取广州“3·25”较大事故教训 立即开展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7〕122号)要求,加强监管,督促辖区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并做好迎接省厅督查的准备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9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