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中山市三角镇“3•16”脚手架倒塌事故现场核查情况的通报》(粤建质函〔2017〕748号,以下简称《通报》)转发给你们,请对照《通报》所列存在问题,结合我局《关于印发<梅州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特别防护期安全生产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87号)、《关于开展房屋市政工程外脚手架、模板支撑体系、建筑起重机械等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督查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7〕8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的通知》(梅市建函〔2017〕115号)等文件要求,举一反三,加强辖区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施工安全监管,督促工程建设各方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突出重点,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27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