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按照《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7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7〕405号)要求,我局决定2017年第一季度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以及施工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培训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教育培训活动内容
第一部分:学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住房城乡建设部、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和工作要求。
第二部分:学习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近期住房城乡建设部出台的关于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管理工作的办法、规定和规范标准等。
第三部分: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相关知识,如高处作业管理、大型设备机械管理、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管理控制等。
二、参加教育培训人员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质安(建管)科(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的相关人员;所在县(市、区)建筑施工企业和建设项目的主要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下简称建筑施工“三类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建筑施工作业人员等。
三、时间安排
具体教育培训时间另行通知。
四、工作要求
请各地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月22日下午下班前将《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报名表》(盖章)报我局建管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2月21日
(联系人:杨海,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梅州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