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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5〕119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5年建筑业企业资质动态核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5-06-11 17:58:22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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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为强化建筑市场管理,促进建筑市场健康有序发展,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关于加强建筑市场资质资格动态监管完善企业和人员准入清出制度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建市2010128)要求,我局决定于625日至831日对我市部分建筑业企业进行资质动态核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核查的主要内容:

  (一)企业有职称的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人数、注册建造师的人数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二)企业的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是否符合资质标准;

  (三)企业的管理制度建立和责任制落实情况(包括质量管理、安全生产管理、档案管理、财务管理、招标投标管理、合同管理、劳务管理、工程竣工验收、工程款结算和工资支付管理、诚信等企业内部管理制度);

  二、受核查企业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企业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和安全生产许可证;

(二)企业管理和技术、经济负责人的任职文件,工程技术和经济管理人员的职称证书,注册人员的注册证书、企业20153月至5月的社保缴费清单;

  (三)企业办公场地的房产证或租赁合同;

  (四)企业章程、质量手册等管理制度汇编;

三、受核查企业名单:

接受核查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

四、核查工作要求

受核查企业必须提供真实资料,企业主要负责人在核查时必须到场,并积极配合核查人员工作,资料不齐或者无法提供原件的,应予以说明。受核查企业不予配合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一经查实,按核查不合格处理。

五、核查处理意见

核查结论为不合格的,给予个月的整改期,整改过程中企业暂停新接工程、不得新申请资质。逾期不改的,或整改后仍达不到最低资质等级标准的,撤回资质。核查工作结束后,我局将通报核查结果。

附件:1.核查建筑业企业名单

2.建筑业企业资质核查表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69

(联系人:孙来胜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1

核查建筑业企业名单

市直

1、梅州辉达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梅州市兴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3、梅州市广恒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4、梅州市政达工程有限公司

5、梅州八方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

6、梅州市政发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7、梅州市镱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8、梅州市欣业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9、梅州市泰鑫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梅江区

10、梅州市金三角建筑工程公司

兴宁市

11、兴宁市兴水管道安装有限公司

12、梅州市雅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3、广东盛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梅县区

14、梅县新侨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5、广东鲁艺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6、广东绿园环境保护工程有限公司

17、广东中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18、梅县金华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19、广东佳宏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梅州常安机械有限公司

21、广东唯实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平远县

22、平远县伟成劳务工程有限公司

23、平远益电通电力工程有限公司

蕉岭县

24、蕉岭县鑫华水工金属工程有限公司

大埔县

25、梅州粤泰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6、梅州市粤安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丰顺县

27、梅州银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8、广东珠江合惠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29、丰顺惠正建筑劳务有限公司

30、丰顺丽景装饰工程有限公司

五华县

31、梅州长安脚手架工程有限公司

32、广东丰伟建设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