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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春节期间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工、值班值守和复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8-01-30 19:08:4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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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2017年底起,我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建筑施工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岁末年初及2018年元旦春节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等,有力保障了这段时期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

按照全市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较大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和市有关会议精神,为进一步做好春节期间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工、值班值守和复工工作,防范安全事故发生,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一)要严格落实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现场带班制度,及时有效排查、消除事故隐患,重点是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险性较大分部分项工程和消防安全等。

(二)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要对辖区所有在建工地逐一进行检查,加强监管,确保安全生产。

二、开展停工放假前安全检查

工地放假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停工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工地现场临边、洞口等的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所有用电设备断电、配电(开关)箱上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25日起按要求填报《2018年春节期间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施)工情况汇总表》(附件1)。根据市有关会议要求,梅州城区在建工地节前从210日起停止施工。

三、加强安全宣传教育

在梅过节的施工人员及其家属等无关人员,春节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同时要对其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工人宿舍用电、用火、用气、消防和食品安全。

四、加强值班值守

各工地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并将名单及联系电话报辖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县(市、区)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安全应急管理,确保春节期间能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

五、扎实开展春节后复工前的隐患排查工作

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工作。复工检查中,在做好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全面细致检查的同时,重点加强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就位,以及项目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按照要求接受过三级安全教育的检查。施工单位复工自查合格后应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经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复核合格后方可复工。工地全面复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三个个工作日将《梅州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报告》(附件2,以下简称《检查报告》)报送至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

原则上梅州城区在建工地从32日(元宵)以后复工,223日(年初八)至32日期间确实要开工的提前将《检查报告》报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于210日下午下班前将贯彻落实本通知和开展放假前安全检查情况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1_2018年春节期间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施)工情况汇总表
附件2_梅州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报告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130

(联系人:徐永炎,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