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2014年度省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受理申报立项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203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好本地建筑业新技术应用示范工程申报工作,并于2014年11月18前将申报材料报送我局,由我局初审后报省建筑业协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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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