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7年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7〕3620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工程造价咨询统计报表具体工作由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组织实施。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组织和督促所属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做好填报及报送等工作。
二、各企业须按要求填报统计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报送成功后,打印报表两份,每张加盖企业公章,于2018年2月28日前报送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
粤建市函〔2017〕3620号附件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26日
(联系人:赖则诰,电话:2252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