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市建函〔2013〕41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3-02-28 23:08: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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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房屋市政工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查处工作规程的通知》(粤建质〔2013〕15号)转发给你们,请按照通知要求贯彻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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