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粤建市〔2017〕49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3月8日
(联系人:孙来胜电话:2244028电子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附件:粤建市〔2017〕49号 粤建市〔2017〕49号省住建厅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绿色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