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市建筑业协会、各建筑业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在“三库一平台”开展建筑业企业信息和人员信息核查工作的通知》(粤建许函﹝2018﹞1742号)要求,我市建筑工程和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建筑业企业(企业名单详见附件1)由我局按以下办法开展核查:
一、核查程序
1.企业网上完善“三库一平台”信息。进入“广东省建设信息网—三库一平台”中本企业的企业信息库、人才信息库,填报完善“企业基本信息”、“企业主要人员基本信息”中所列的核查项。
2.企业到市建设职业技能鉴定服务中心窗口提交资料,具体见“核查资料清单”(详见附件2),除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不需要核验原件外,其他材料需收件时由窗口核对原件后退回原件。
3.资料齐全的,市住建局核对原件后,出具收件通知。
4.市住建局对入库信息进行核查。
二、核查时间安排
1.发文之日起,至2018年11月1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2.企业分批提交核查资料(批次安排详见附件1)。
三、核查要求
1.企业主要负责人等需满足资质标准要求,企业对照总承包三级资质标准进行自查,确保“三库一平台”所上传的人员资料须符合标准。
2.企业需提交《企业法人代表声明》(格式见附件3)对所提交的资料真实性负责,且“三库一平台”填报信息与企业提交的书面资料信息一致。
3.经核查不符合资质标准要求的企业,我局将按通知要求下发责令整改通知书,整改期为3个月,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依法撤回相应资质。
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做好宣传和指导协调等工作。
附件:附件1:三级资质企业核查名单及核查计划(市核查).xlsx
附件2: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核查资料清单.docx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