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市勘察设计业协会,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粤建质〔2017〕3433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各地住建主管部门高度重视工程设计企业业绩补录工作,指定专人负责,加强管理,确保辖区内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工作按时完成。指定1名业绩补录工作联系人,填写《业绩录入工作联系人信息表》(《通知》附件2)于12月5日前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二、各工程设计企业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做好企业业绩和工程设计人员的个人业绩补录工作。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工程设计企业业绩和个人业绩补录工作的通知
粤建市函〔2017〕3433号附件1
粤建市函〔2017〕3433号附件2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7年12月5日
(联系人:严基波,联系电话:2244629,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