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粤建质函〔2015〕2197号)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结合《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转发〈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梅市建函〔2015〕195号)要求,启动当地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
二、加强《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实施细则》的学习、宣传力度,确保评定工作顺利、有序实施。
三、我局负责市本级实施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监督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标准化评定工作,并委托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项目评定主体)具体实施。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启动全省建筑施工安全标准化评定工作的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10月22日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