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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7〕90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关于进一步规范城区建筑工地围挡设置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7-07-13 01:36:0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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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江区、梅县区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市政府工作部署,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工作,提升我市市容环境和城市建设形象,现就进一步规范梅州城区建筑工地围挡设置通知如下

一、自发文之日起,凡城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应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选取围挡形式并严格按要求实施(详见附件1)。

二、围挡应按照我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要求设置公益广告,内容包括:中宣部、中央文明办发布的通稿作品,本地组织设计制作的、体现地方特色的、符合公益广告宣传主题要求的作品,宣传标语(详见附件2)等,公益广告展示面积应不少于建筑工地围挡墙体面积的30%

三、各级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主管部门应加强联动,将辖区内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围挡情况纳入数字化城市管理系统,加大监督执法力度,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按要求规范设置工地围挡。

附件:1.梅州城区建筑工地围挡形式

2.梅州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宣传标语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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