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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函〔2019〕32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节前停工、节日值班值守和节后复工工作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9-01-18 08:48:2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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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按照省、市有关加强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和全市安全生产暨第一季度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工作会议以及2019年全省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现就做好我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项目节前停工、节日值班值守和节后复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

工程建设各方要严格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坚决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施工企业负责人及项目负责人要认真履行现场带班制度,组织有效排查、消除安全隐患,重点对施工起重机械、外脚手架、模板支架、深基坑等危大工程和临时用电、消防安全管理等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自查自纠,确保施工安全。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要对辖区所有在建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加强监督执法检查,切实抓好节前施工安全监管工作(市直项目由市质监站负责)。

二、开展节前停工检查

项目放假前,建设、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应组织停工前的安全检查,确保工地现场临边、洞口等各项安全防护设施齐全、有效;所有用电设备断电、配电(开关)箱上锁。

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市质监站125日起按要求填报《2019年春节期间梅州市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停(施)工情况汇总表》(附件1)。

三、加强节日值班值守

各项目要安排好春节期间值班人员,并将名单及联系电话报当地建设主管部门、安全监督机构。主管部门要做好节假日应急值守工作,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有关单位要完善各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应急管理,确保春节期间能够妥善应对突发事件。在梅过节的项目人员及其家属等,春节期间一律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企业要加强对其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工人宿舍用电、用火、用气、消防和食品安全。

四、开展节后复工检查

项目春节后复工前,各企业要成立以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小组,全面负责对所属工程项目的节后复工安全检查。重点对施工现场各类安全防护设施、危大工程、临时用电等进行全面细致检查,同时,要对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和项目总监等安全生产关键岗位管理人员是否到岗就位以及项目所有作业人员是否按要求接受安全教育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落实好各项安全措施。施工单位复工自查合格后应报监理、建设单位审批,经监理、建设单位现场复核确认,合格后方可复工。项目全面复工前,施工单位应提前三个工作日将《梅州市在建工地春节后复工前安全检查报告》(附件2)报送工程所在地安全监督机构存档备查。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按要求认真组织做好各项工作,并于131日下午下班前以书面及电子文档形式将贯彻落实情况报我局建筑管理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118

(联系人:徐永炎,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