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蕉华管理区,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粤建规范〔2018〕4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装配式建筑产业基地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rar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