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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市建字〔2014〕42号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1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14-05-21 01:05:1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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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大对我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的安全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容易导致群死群伤的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发生,根据《梅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办〔201431号)要求,我局制订了《201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并按要求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520

(联系人:姚智晟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

2014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近期全国、全省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按照《梅州市安委办关于印发梅州市建筑施工预防坍塌事故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的通知》(梅市安办〔201431号)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对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含塔吊、施工外用电梯、物料提升机,下同)、脚手架(扣件式钢管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含深基坑、人工挖孔桩、地下暗挖、市政管道沟渠开挖、基础土石方施工等,下同)施工安全的监管力度,有效预防和减少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的发生,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紧紧围绕近期市委、市政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红线意识,促进安全发展,以防范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为中心,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制、严格依法监管为手段,全面排查和整治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施工存在的安全隐患,严防群死群伤事故的发生,进一步提高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专项整治“回头看”,督促工程建设各方特别是施工、监理企业和建设单位深刻汲取高州市“53”重大坍塌事故教训,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和落实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等的安全管理制度、标准规范,严格施工现场生产组织和安全管理,减少“三违”行为,及时消除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防范和遏制建筑施工坍塌事故,确保全市房屋市政工程安全生产形势平稳。

  三、“回头看”重点和专项整治内容

  (一)“回头看”重点

  1、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标准规范。

  2、看脚手架进场材料(钢管、扣件抽检)等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要求一致。

  3、看脚手架(扫地杆、连墙件、剪刀撑等)搭设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及相关标准一致。

  4、看模板支撑体系和混凝土浇筑工序等作业情况,查是否与施工方案一致。

  5、看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及验收等情况,查是否符合相关许可规定及与施工方案一致。

  6、看起重机械定期检查、维护及保养等情况,查是否符合标准规范要求。

  7、看安全管理突出问题和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情况,查是否存在死角和盲区及整改措施是否落实到位。

  (二)专项整治内容

  1、施工起重机械:

  (1)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施工起重机械专项整治台帐的建立情况;

  (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施工起重机械安装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起重机械使用过程自查自纠情况;

  (3)本地区(本单位)在用的施工起重机械是否已办理产权备案、安装告知,其制造许可证、产品出厂合格证、现场安装后的检测报告及准用证书、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操作规程、定期检查和维修保养制度等)是否齐全,特别要重点检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以及高空作业安全防护设施的管理到位情况;

  (4)施工起重机械各项安全防护装置是否齐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符合产品标准和安全使用要求,是否存在带病运行、不定期维修保养的情况;

  (5)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以及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6)施工起重机械安装拆卸前的专项方案编制、审批以及组织实施情况;

  (7)施工起重机械的经常性定期检查、维护、保养情况;

8)施工起重机械伤害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2、脚手架

1)脚手架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

2)脚手架构配件材质(钢管直径、壁厚、扣件等)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3)脚手架立杆基础是否按方案要求平整、夯实并采取排水措施,立杆底部设置的垫板、底座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4)架体与建筑结构的拉结是否可靠,剪刀撑的设置、接长及与架体的固定是否符合规范要求;

5)架体搭设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6)架体搭设完毕,办理验收手续情况(验收应有量化内容并经责任人签字确认)。

3、高大模板支撑体系

1)本地区(本单位)建立高大模板支撑体系隐患治理台帐的建立情况;

2)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审批、专家论证情况;

3)制定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模板堆放、吊装及混凝土输送方案,并有针对性安全措施情况;

4)按照省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脚手架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等构配件管理的通知》(粤建质函〔2011796号)的要求,对高大模板支撑体系使用的钢管、扣件及其构配件、扭力扳手等进行有效管理的情况;

5)架子工等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

6)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安装或拆除施工前,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情况;

7)浇筑混凝土前,按照有关要求以及专项施工方案对已搭设完成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进行工序验收,以及验收的量化记录情况;

8)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应急救援物资配置维护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9)对规模较大的高大模板支撑体系的工程,建筑物顶层的独立柱、圈梁、连梁、局部楼板,以及楼梯间屋顶板、电梯机房顶板等局部存在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工程的隐患整治情况。

4、深基坑工程

  (1)本地区(本单位)开展深基坑专项整治台帐的建立情况;

  (2)建筑施工总承包企业、相关专业承包企业以及工程监理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各负其责,加强对深基坑工程自查自纠情况;

  (3)相关的施工安全专项方案(包括基坑支护、土石方施工、内支撑结构安装及拆除、降排地下水等)的编制、专家论证、审批、技术交底、组织实施以及验收情况;

  (4)深基坑临边防护措施的落实情况;

  (5)坑边堆置土方、料具、施工机械等荷载是否符合有关技术规范、标准要求情况;

  (6)对深基坑工程进行变形监测情况;

  (7)涉及深基坑工程的安全管理人员、施工从业人员上岗前接受针对性的安全教育情况;

  (8)相关的应急预案编制、防汛防涝应急救援物资(设备)配置、保管,以及组织开展应急救援演练等情况。

四、工作安排

(一)部署启动阶段(20145月中旬前)。

为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建管科、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以下简称市质安监督站)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建管科,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本地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督促、指导和组织各有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整治的各项工作(市直工程相关工作由市质安监督站负责落实)。

(二)企业自查自纠阶段(20145月中旬至8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指导、督促辖区内的工程项目参建各方按照专项整治“回头看”有关要求,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予以纠正。

(三)行业专项检查阶段(20149月至11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企业和重点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要立即督促企业进行整改。

(四)总结分析阶段(201412月)。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要对本地区、本行业专项整治“回头看”开展情况进行全面总结分析,形成工作总结报告。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各有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全市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的重要性,按照我局的工作部署,结合本地实际,精心组织,周密部署,落实责任,切实推动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扎实有效开展。

(二)突出重点,强化监管。这次专项整治“回头看”工作要突出抓好两个重点时期,即夏季汛期、国庆长假时期;要重点关注两类地区,即近年基建规模增长较快的开发区(工业园区)、县(市、区);要严管三类建筑施工企业,即省外进粤企业、本省跨地区经营的企业和本地区安全生产管理力量薄弱的企业,确保专项整治做到全面覆盖,不留死角。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要加强隐患治理工作的层级监督检查,及时掌握了解企业开展专项整治的进度、状况,对重大隐患实行警示约谈、挂牌督办、跟踪整治。

(三)认真总结,及时反馈。 请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和市质安监督站将本地区开展房屋市政工程施工起重机械、脚手架、高大模板支撑体系和深基坑专项整治“回头看”实施方案和联络员信息(姓名、职务和联系方式)、工作总结分别于526日前1128日前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我局建管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