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3年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年报工作的通知》(粤建市函〔2013〕2243号)转发给你们(相关文件可在广东建设信息网下载),请按照通知及如下要求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凡我省持有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招标代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均应按要求报送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
二、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须认真做好对所属企业统计报表的通知、催报工作。各企业须于2014年3月31日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网站(www.mohurd.gov.cn)的“办事大厅”的“非行政许可信息报送”内,登录“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报表系统”,填报2013年度统计数据,并对本企业上报数据负责。网上报送成功后,打印一份报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4年3月31前报送市住建局建管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