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企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吸取东莞市“4•13”龙门吊倒塌事故教训采取有力措施确保建筑施工安全的紧急通知》(粤建质函〔2016〕865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我局《关于吸取东莞一工地龙门架倒塌事故教训开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工作的紧急通知》(梅市建函〔2016〕99号)要求,一并贯彻落实,并将落实情况于4月21日上午下班前以纸质和电子版形式报我局建筑管理科。同时,请做好迎接省厅飞行式抽查的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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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4月18日
(联系人:姚智晟,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邮箱:mzsjg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