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质量月”系列活动的通知》(粤建质函〔2016〕2333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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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6年8月25日
(联系人:孙来胜2258280,传真:2242869,电子邮箱:mzsjgk@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