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各有关单位:
根据《电子招标投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20号)的颁布实施和原梅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机构职能的变动,经研究决定,自本通知发布日起废止《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我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推行电子招标的通知(试行)》(梅市建字〔2013〕30号)。
特此通知。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8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