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勘察、设计企业:
根据《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粤建市函[2014]1065号)要求,我局将于近期开展2014年全市勘察设计质量检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对象
在我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勘察、设计的企业(含外来企业)。
二、检查范围
2013年以来经施工图审查合格的工程勘察、设计项目,重点检查住宅工程和大型公共建筑工程,住宅以保障性安居工程为主。
三、检查方式
(一)检查方式:
1.企业自查:各企业按照本通知要求的范围和内容进行自查,并形成自查报告。
2. 现场抽查:我局将于6月26日起派检查组进行现场抽查,抽查的勘察、设计单位数量不少于5%,且不少于3家,每个勘察、设计单位抽取两个项目进行检查。
四、检查要求
(一)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各勘察设计企业要高度重视此次检查工作,认真组织自查,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要及时分析原因,及时整改。同时做好迎接省厅检查的有关工作。
(二)检查结束后,我局将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并根据有关规定,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以及弄虚作假、故意隐瞒不报等行为依法进行处罚。
(三)各企业需指派一位熟悉情况的工作人员负责此次工作,填写《企业项目汇总表》和《企业联系人员名单》(附件5和6),并将自查报告于6月28日前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
附件:1.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开展2014年全省勘察设计质量检查的通知
2.工程勘察检查表
3.工程设计专项检查表
4.工程勘察、设计检查结果汇总表
5.企业项目汇总表
6.企业联系人员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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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4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