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粤建市函〔2019〕497号)转发给你们,请抓好贯彻落实,按照要求认真开展专项整治工作,并按时报送相关材料:
一、自查自纠情况报告及相关材料于4月1日前报送。
二、全面排查工作总结于9月3日前报送。
三、自4月起,每月28日前上报本月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情况处理汇总表,报送程序按照梅字建字〔2019〕25号文要求办理。
附件--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工程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挂证”等违法违规行为专项整治工作的补充通知 - 副本.doc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9年3月21日
(联系人:郑荧,电话:2244629,传真:2258402,
邮箱:mzjzsc@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