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关于“12middot;26”兴宁新圩镇船添村烟花爆竹爆炸事故的重要指示精神和12月27日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为切实消除建筑工地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就有关事项补充通知如下:
一、迅速行动,开展全市建筑施工安全隐患大排查。各地各单位应严格按照我局12月18日下发的《关于开展2014年元旦春节期间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梅市建函〔2013〕261号)要求,迅速开展辖区内所有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安全生产“横到边、纵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对发现的隐患全面落实整改,确保安全。
二、突出重点,抓好事故易发多发重点部位、环节的安全管理。各地各单位要结合我局12月17日印发的《今冬明春全市住房城乡建设系统消防安全防控工作方案》,狠抓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和施工起重机械、深基坑、高大模板、高层外脚手架等的安全管理,杜绝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
三、健全机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监督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不到位、未能及时发现和消除工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施工企业、监理企业,要依法严肃处理。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3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