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规建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全市预防化解处置资纠纷工作会议精神,妥善解决建筑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有效化解劳资纠纷,避免因劳资纠纷引发群体性事件,确保我市“中秋”、“国庆”期间的社会稳定,现将开展建筑行业劳资纠纷排查化解处置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立即对本辖区内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劳资纠纷隐患开展排查工作,市直在建工程由市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负责;
二、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发现的劳资纠纷问题应联合人社、公安等部门立即化解处置,把问题化解在企业内部和当地;
三、对恶意拖欠、克扣农民工工资,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建筑企业,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按照国家、省有关规定从严处罚;
四、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劳资纠纷群体事件风险防控机制。一旦发生农民工劳资纠纷突发群体事件,一定要主动承担起化解和处置责任,并及时报告地方党委、政府。
五、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地区农民工劳资纠纷引发突发群体事件隐患排查情况于9月18日上午10时前报送我局建筑管理科。(联系人:吴庚科,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电子邮箱:756687969@qq.com)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