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
现将《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粤建质函﹝2020﹞3号)转发给你们,请按文件要求贯彻执行,切实做好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1月17日
公开形式:主动公开
.
1.梅市建函〔2020〕7号.pdf
2.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房屋市政工程工地食堂食品安全监管的通知.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