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各有关企业:
现将《转发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结合《统计调查延期公告》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执行。
注册地在我市并持有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工程设计、设计施工一体化、工程监理资质证书的企业和从事工程招标代理活动的企业应指定专人负责,认真学习《统计报表/调查制度》,在2020年3月31日前,按照《通知》要求报送各项统计数据,并对上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填报成功后,于2020年3月31日前打印一份系统生成的纸质报表(每页加盖公章)报市住建局建筑市场监管科。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2月24日
(联系人:胡柏平,联系电话:2244028/2244629)
1.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开展2019年工程勘察设计、建设工程监理行业和工程招标代理机构统计调查的通知.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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