页面:
    字体:
    对比度:
梅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筑业管理 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梅市建函〔2020〕27号
关于开展2020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的通知
来源:本网   时间:2020-03-12 15:50:58   浏览:-
字号:

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市近期关于加强节后复工安全生产、省住建厅关于开展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部署和市领导有关批示精神,深刻汲取福建福州“3·2”在建铁路大桥坍塌事故、泉州“3·7”欣佳酒店坍塌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加强我市在建房屋市政工程施工安全、汛期安全防范管理,全面深入排查和消除安全隐患,有效防范建筑施工生产安全事故发生,我局决定从发文之日起组织开展2020年全市房屋市政工程节后复工安全生产大检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即日起至2020年3月31日。

  二、检查范围和主要内容

  (一)检查范围

  全市在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二)检查主要内容

  1.主管部门贯彻落实省、市工作部署要求,部署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监管和扬尘防治工作,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并跟踪隐患问题整改落实及依法查处违法违规行为等情况。

  2.工程各方责任主体单位疫情防控期间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管理和扬尘防治工作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1)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情况,企业负责人、项目负责人、专职安全员、总监理工程师等项目关键管理岗位人员履职情况;安全生产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到岗履职和持证上岗情况,一线作业人员是否先培训后上岗并检查培训记录。

  (2)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按照要求开展安全生产自查自纠自报,建立隐患排查台账记录并落实闭环整改工作情况。

  (3)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严格执行危大工程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危大工程安全管控体系,全过程管控深基坑、高大模板支撑体系、脚手架、建筑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施工情况。

  (4)工地现场安全防护状况,重点检查“三宝”使用、“四口”“五临边”防护、临时用电等管理现状。

  (5)工地防汛防台风专项应急预案的制定、演练情况和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以及应急物资储备等情况。

  (6)项目人员集中居住场所安全风险排查治理情况。

  (7)施工现场围蔽、砂土覆盖、路面硬化、洒水压尘、车辆冲净、场地绿化“六个100%”及城市建成区在建工地出入口安装视频监控设备、5万平方米以上工地扬尘在线监测系统等扬尘治理措施落实情况。

  三、检查安排和要求

  (一)自查自纠阶段(即日起至3月15日)。以项目为单位,建设、施工、监理等单位成立检查组,对建筑工地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管理情况进行全面自查,及时纠正非法违规行为,及时落实整改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自查自纠全面深入,不留死角。

  (二)检查阶段(3月16日至20日)。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所监管的建筑工地进行检查,全面整治安全隐患,严肃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

  (三)督查阶段(3月下旬)。按照“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市局组成两个检查组,直插工地现场,采取查看资料台账、现场检查等方式,抽查各县(市、区)各2个在建项目(工程形象进度为主体结构,项目含有起重机械等危大工程)。

  (四)总结提升(3月底)。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局主管部门要全面总结巩固大检查成果,不断提升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市局将适时召开会议,通报大检查工作情况。

  四、其他要求

  请各县(市、区)住房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于3月20日前将本地区复工在建项目清单、《大检查工作情况汇总表》(附件)以书面及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局工程质量安全监管科。


  附件_大检查情况汇总表.docx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0年3月10日


  (联系人:徐永炎,联系电话:2258280,传真:2242869

  电子邮箱:mzszak@163.com)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