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嘉应新区管委会,梅州高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为保证中考、高考期间学生有一个安静的学习、考试和休息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绿色施工导则》、《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梅州市环境保护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市建筑工程绿色施工管理的通知》等有关规定,现就房屋市政工程在建工地在此期间严格控制施工作业、加强建筑施工环境噪声污染防治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点周围、居民区附近所有房屋市政工程建筑施工噪声排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11)的要求;2022年6月1日至6月28日,禁止午间(12:00-14:00)及夜间(晚20:00至次日晨07:00)进行施工作业;其中6月7日-9日、6月26日-28日,考点周边500米范围内的建筑工地全天禁止建筑(含装修工程)施工作业(工程抢修、抢险、应急作业除外)。
二、各施工、监理企业和项目部要严格按照上述要求,组织开展全面的检查,切实加强施工现场作业时间和噪声控制。
三、各县(市、区)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加强巡查,及时查处、公开曝光产生施工噪声污染的企业和项目。
四、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施工噪声扰民举报电话:2258280。
梅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6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