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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州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22年版)
来源:本网   时间:2022-11-09 18:20:31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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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落实《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办法》,方便市民分类投放生活垃圾,促进可回收物回收利用,梅州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制《梅州市可回收物回收指导目录(2022年版)》,现予以发布

一、可回收

回收物表示适宜回收利用的生活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玻璃、织物等

(一)一般可回收物

常见实物

书籍、报纸、纸板箱等。

塑料瓶、塑料桶、塑料盒、塑料衣架、施工安全帽、PE塑料、PVC、亚克力板、塑料卡片、密胺餐具、KT板等

金属易拉罐、金属瓶、金属工具等金属制品

玻璃

窗玻璃等平板玻璃。

织物

棉被、包、皮带、丝绸制品等。

木质

废旧家具、工商业宣传和会展木质废料、建筑及装修废旧木质等。

电器、

电子产品

废旧电视机、洗衣机、电冰箱、空调、电脑、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监视器、家用音响、电热水器、燃气热水器、吸油烟机、厨房小家电等家用电器,电子手表、手机、电话机、影碟机、录像机、收音机、收录机、数码相机、游戏机、移动通信产品、充电宝、电子玩具等电子产品。

(二)低价值可回收物

常见实物

纸塑铝复合包装、食品外包装盒、购物袋等。

塑料包装盒、泡沫塑料、塑料玩具、隔温塑料等

玻璃

碎玻璃、食品及日用品玻璃瓶罐、玻璃杯、玻璃瓶等。

织物

衣物(外穿)、裤子(外穿)、床上用品(床单、枕头)、鞋、毛绒玩具等。

木质

小型木制品(积木、砧板)、木边角料等。


二、不宜列为可回收物的生活垃圾

部分生活垃圾由于受到污损或使用场景特殊等原因,不宜列入本市可回收物中。

常见实物

废纸

污损的纸张、餐巾纸、卫生间用纸、湿巾、一次性纸杯、厨房纸等。

废塑料

污损的塑料袋、一次性手套、沾有污渍的一次性塑料饭盒等。

废金属

废金属油漆桶、液化气罐、缝衣针(零星)、回形针(零星)等。

废玻璃

玻璃钢制品等。

废织物

内衣、严重污损的织物等。

其他

陶瓷制品(碎陶瓷碗、盆)、竹制品(竹篮、竹筷、牙签)、一次性筷子、隐形眼镜(美瞳)、棉签等。


三、投放要求

(一)玻璃瓶、塑料瓶、易拉罐等应清空内容物,清洗干净后投放;

(二)易破损或有尖锐边角的可回收物,应包裹后投放;

(三)快递包装物,根据材质,纸盒归入废纸类可回收物,塑料包装袋打结,可归入废塑料类可回收物;

(四)整体性强、不能拆解的木质家具,应按大件垃圾投放;

(五)煤气罐、灭火器虽是金属制品,但有残留气体或药物,应由厂家、销售店或委托专业公司回收,不可投放至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内;

(六)大件垃圾应预约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物业服务公司或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单位回收,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

(七)电器电子产品应按照产品说明书或者产品销售、售后服务机构标注的回收信息预约回收或交给物业服务公司收集,或投放至指定回收点。